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住宅厨房卫生间防火型变压式排气道工程建设,做到质量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厨房卫生间研究所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3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 [2013]521号)要求,对《住宅厨房卫生间变压式排风道应用技术规程》(DB/T29-100-2004)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更名为《天津市住宅厨房卫生间防火型变压式排气道应用技术规程》。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住宅厨房卫生间防火型变压式排气道应用技术规程》(DB/T29-100-2014)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原《住宅厨房卫生间变压式排风道应用技术规程》(DB/T29-100-2004)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厨房卫生间研究所。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厨房卫生间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