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天津市排水防涝能力,规范天津市城镇雨水径流量的计算,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3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二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3〕833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了《天津市雨水径流量计算标准》。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雨水径流量计算标准》(DB/T29-236-2016)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6年6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标准由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6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