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集约化利用天津城市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城市工程管线在综合管廊的敷设,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便于施工和维护,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文件要求,编制了《天津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通过,现批准《天津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DB/T29-238-2016,自2016年6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范由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6年4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