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关于颁布
《天津市无障碍设计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建设城市无障碍环境,确保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安全、便利地参与社会活动,分享城镇建设成果,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等单位按照市建委《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要求,修订完成了《天津市无障碍设计标准》。经市建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无障碍设计标准》(DB/T29-196-2017)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原《天津市无障碍设计标准》(DB29-196-2010)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7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