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关于颁布《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天津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的建设,实现轨道交通路网多线路互联互通,满足乘客无障碍换乘需求,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2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 [2012]865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了《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标准》。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标准》(DB/T29-231-2015)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5年5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原《城市轨道交通代币式单程票(TOKEN)技术标准》(DB/T29-193-2009)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标准由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5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